小说叫做《夫人今天又换马甲了》,是作者“一个大橘子”写的小说,主角是一个大橘子一个大橘子。本书精彩片段:从古代穿越到现代,从沙场女将穿越成落魄千金,沈清歌完美接受。都说她是乡下来的山野村姑,都说她要学问没学问,要修养没修养,要内涵没内涵,要性格没性格,可当真见她之后,一群人当场蠢哭。没学问会一手精湛毛笔字,让国家大师抢着收徒?没修养会让一干礼仪培训大师争相讨论?没内涵会一画千金?会一曲惊人?至于没性格?呵!千金难求的中医门槛高之又高,“三不”原则让无数求医者望而却步。宫墨寒从小就是家门弃子。生母不喜,继母刁难,父亲不顾,兄弟陷害,祖父不喜。他硬是拼尽全力从中杀出一条血路,成为惧怕又人人巴望的存在。都说成年后的他是笑面厉鬼。笑容之下隐藏着凶戾,狠辣,无情。可当他站在沈清歌身边时,他一身冷厉化成柔水,把沈清歌牢牢地护在羽翼之下。许多年后,他接受采访。”你为什么会喜欢雨天?”“因为雨天,我和清歌第一次相见!”“你最喜欢什么身份?”“清歌的丈夫!”“如果让你许个愿望,你希望是什么?”“下辈子,和清歌一起走!”总之,遇到她之后,他的世界只剩她一个!...
来源:mbsc 主角: 一个大橘子一个大橘子 更新: 2024-03-05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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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人今天又换马甲了》是网络作者“一个大橘子”创作的现代言情,这部小说中的关键人物是一个大橘子一个大橘子,详情概述:”“你怎么会一无是处?”“嗯?”季轶伦想了想,干咳一声。“那你至少,会打人啊!”说起来这个,他现在骨子里面好像还隐隐泛着疼。英语课是最后一节,高一走读生也不需要晚自习。大家都散了的时候,季轶伦被沈清歌叫住...
沈清歌抬头,打量。
来人一米八几的身高,穿着一身球衣,大汗淋漓,长相倒是不错,算得上英俊。
可那眼底的嘲讽和轻视却如何的遮掩不住。
到底年少轻狂,骄傲沈清歌朝他点点头,而对方却理都没理,径直走人。
季轶伦有些看不过。
“这人怎么这样啊?
沈清歌倒是可以理解。
“如果你被家人安排一个不喜欢,还一无是处的人做老婆,你也会跟他一样的。
“你怎么会一无是处?
“嗯?
季轶伦想了想,干咳一声。
“那你至少,会打人啊!
说起来这个,他现在骨子里面好像还隐隐泛着疼。
英语课是最后一节,高一走读生也不需要晚自习。
大家都散了的时候,季轶伦被沈清歌叫住。
“这个给你。
她给季轶伦递过去一个小瓷瓶。
瓶子很丑,像是自己用泥土捏的一样。
“这个里面是什么?
该不会是什么毒药吧?
沈清歌翻了个白眼。
“回去擦擦,不然明天你会痛死。
这可是上好的金疮药,她好不容易配的。
季轶伦随意塞在口袋里面,也没当回事儿,直接挥手走了。
沈清歌没回去,在教室里面又把数学的乘法和除法算了一遍,兴味盎然。
忽然,门口传来一个急促的脚步声。
一个陌生的黑衣男站在门口,申请急切。
“沈同学,麻烦请你帮个忙。
帮忙?
沈清歌一愣,马上了然地拿了书包往外走。
“校长办公室对吧?
你帮我把书收拾一下。
除了那个男人之外,没谁会想到让她帮忙。
她脚步匆匆地推开了校长办公室的门,真皮沙发上躺着一个男人,此时正蜷缩在一起。
她三步并作两步往前,伸手如电一般探到了对方的手腕。
身后的门被人推开,沈清歌语气严肃。
“他这样多久了?
“大概五六年了。
最开始还好,只是短暂的头疼,但是现在他已经开始出现休克现象。
沈清歌让黑衣男摆正宫墨寒的身子,精准地拿了金针扎了进去,慢慢捻动。
宫墨寒脸上的皮肤在沈清歌的动作下出现片刻痉挛。
慢慢的,紧皱的眉头缓缓松开。
接近一个小时,沈清歌终于收了针。
沙发上的男人,此时已经躺平,呼吸均匀。
她起身,看向身后的男人。
“你是他的……“下属!
“嗯!
他应该知道怎么联系我,等他醒来之后,让他给我回个电话。
“好!
黑衣男感激的点了头,见沈清歌要走,他主动上前。
“沈同学,现在时间已经不早了,要不要我派车送您?
称呼,已经从你变成了您。
沈清歌笑着摇头。
“不!
公交车挺不错的。
比前世那些颠来倒去的轿子好多了。
但是,公交车还有一个缺点。
慢,很慢。
每个公交站都要停一下,以至于沈清歌到家的时候都已经晚上八点了。
客厅正在播放着最近的宫斗剧,可其乐融融的气氛在她回来之后戛然而止。
沈母按了电视静音,冷冷地追问沈清歌去做了什么。
“学习。
大部分时间都在学习,顺便给人施针。
“学习?
你确定你是去学习的,而不是去学校里面勾三搭四的?
沈清歌眉心一簇,放着的书包重新拎了起来。
她冷笑一声。
“沈清婳还真是个好妹妹。
在学校里面败坏我的名声还不算,还要回家告状?
沈母气急,口不择言。
“闭嘴!
清婳是你妹妹,你怎么能这么诋毁她?
她如今还在学校上自习,要不是陆母打来的电话,我还不知道我找回来的,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这番话是冲动出的口,沈母在说完之后,也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她想要说点儿什么话挽回一下。
可沈清歌轻笑一声,根本没有给她机会。
“养而不管,丢而不找,回而不信。
这样一个东西,似乎也没有在你们家存在下去的意义了吧?
她上楼,把自己零零散散的瓶瓶罐罐塞进了书包里。
沈母坐在沙发上,后悔不已。
转头就见沈清歌背着书包下来,进了厨房。
没一会儿就拎着一袋子东西走了出来。
她辨认了一下,那是沈清歌养父母给装的咸菜和腌菜。
装的足够多,听说还有给他们的。
此时小姑娘穿着简单的棉布衣服,素面朝天,瓷白的肌肤在灯光下像是发着光。
她蓦然想到沈清歌小的时候,见人总是甜甜的笑。
见沈清歌要往外走,沈母急忙拦住。
“你要去哪儿?
沈清歌顿了一下,晃了晃袋子。
“母亲,这是我妈妈给你们带的腌菜,我觉得你们大约也不喜欢吧?
那我就带走了。
沈母这一次终于慌了神。
“歌儿,我给你道歉好不好?
妈妈刚刚是胡说八道的。
你不要跟妈妈一般见识好不好?
妈妈好不容易找回了你,你怎么能……沈清歌笑着摇头,一双黑眸在灯光下闪烁着熠熠光芒。
“你们找我回来,真的因为我是你们的女儿么?
“我……“我不想要把事情说开,只是因为想要大家都保留几分情面,这样不好么?
沈母面红耳赤地站在了原地。
“你……你怎么知道?
沈清歌笑意渐深。
“看来,你对你那个宝贝的养女似乎也不怎么了解啊!
沈母到底还想要求沈清歌留下,沈父忽然下了班。
“让她走!
他倒是要看看,沈清歌从山里面出来的小姑娘,没有钱,能去做什么。
到时候不还是要灰溜溜地回来?
“可是……沈母才刚刚开了口,沈清歌就眉眼弯弯的道了谢。
“谢谢父亲,再见。
沈清歌没打算在沈家常住,可这样突然离开,她自己也始料不及。
她不是圣人,哪怕她并不是原主的灵魂,也为这样的母亲心生不满。
沈清歌想了想,给季轶伦打了电话。
她具体没说发生了什么,只说让季轶伦暂时帮忙找了落脚地。
如果离开沈家,她身上的钱得省着花。
季轶伦急匆匆赶了过来,就见沈清歌抱着行李可怜兮兮地坐在公交站牌的椅子上,正聚精会神地盯着手机看小说。
他哭笑不得。
“如果我今天不来,你是不是要在这里呆一晚上?
沈清歌却觉得没什么。
前世打仗的时候,住野外很经常。
况且如今社会治安情况这么好。
“走吧!
季轶伦也没多问,大家庭的糟心事儿多了去了。
只是,车子越开越往郊区。
沈清歌蹙眉。
“这不是要去住的地方吧?
季轶伦眼睛晶亮,脸上还带着一抹促狭色。
“你刚从山里面出来,我今天带你见点儿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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