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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年代白富美精品全篇

肉燃燃 著

沈克勤 沈明泽 穿越重生

主角是沈克勤沈明泽的穿越重生《七零年代白富美》,是近期深得读者青睐的一篇穿越重生,作者“肉燃燃”所著,主要讲述的是:物质匮乏,饥荒年代,沈华浓厨艺在手,一点不慌。一斤面弄出五斤粮,一篓芋头一顿席,麦麸,鱼鳞片都是美味,爸爸是坏分子,丈夫是男主,女主非我?有颜有本事,犯二代坏女配照样当白富美。只是一不小心表演过猛,成了人人夸赞的白莲花!...

来源:yylrsj   主角: 沈克勤沈明泽   更新: 2024-06-28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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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年代白富美》,是作者大大“肉燃燃”近日来异常火爆的一部高分佳作,故事里的主要描写对象是沈克勤沈明泽。小说精彩内容概述:而霍庭有事回来要留宿的时候,都是在东厢落脚,那边是他爸妈生前带着他跟妹妹霍秀英住的,霍秀英比原主还要大三岁,早就嫁人了,很少回来,即便回来也不会在娘家过夜,霍庭不回来就直接上锁,原主还从未进去过。小天井就像是一条天沟,将霍庭和原主隔开在两个世界里。家里没人,两厢屋里都是黑灯瞎火一片,不过隔壁人家今天...

第4章该不该救

沈华浓回去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整个下湾村静悄悄的,只偶尔听见几声狗叫。

现在是七月,正值夏收,可因为接连下了大半个月的雨,地里的稻谷还来不及收就直接发芽了,损失惨重。

再加上,村子里也有几个像她跟昭昭一样感染了疟疾的,有两个老人还因此而去世了,最近村里的气氛很糟糕,也没人出来纳凉。

沈华浓回去的路上也没有碰见什么人。

霍家距离村口不远,面河而建,跟村里大多数人家一样,都是三间土屋,呈侧凹字型的布局。

东西两厢两间小房带一个小厅,中间是厨房,没有院子,不过村里房屋都是挨着的,很整齐,三间屋加上邻居家的一面院墙,形成一方带夹巷的小天井。

沈华浓住在西厢,听说这是霍庭父母早年盖了给霍庭娶媳妇用的,现在是沈华浓带着昭昭住,昭昭不在家就是她自己住。

而霍庭有事回来要留宿的时候,都是在东厢落脚,那边是他爸妈生前带着他跟妹妹霍秀英住的,霍秀英比原主还要大三岁,早就嫁人了,很少回来,即便回来也不会在娘家过夜,霍庭不回来就直接上锁,原主还从未进去过。

小天井就像是一条天沟,将霍庭和原主隔开在两个世界里。

家里没人,两厢屋里都是黑灯瞎火一片,不过隔壁人家今天倒是难得的点了灯,昏黄的灯光从厨房的窗口透出来,正对着天井里。

沈华浓从兜里摸出钥匙,借着这点儿光亮摸到锁头开门,一墙之隔突然喧哗起来。

开门声伴随惊慌的说话声一并传来,间或还传来几声哭泣声。

“爸,现在去市里也没有用,昨天隔壁幺爹回来还说市人民医院都住满了,现在哪哪都缺药!

“我的高高!这可怎么办呐……

“国栋媳妇,你别哭了,尽给添乱,有没有一点眼力劲,哭的人心烦,不知道做什么就去烧点热水灌个暖手瓶给伢暖暖!

“环秀,你跟国栋去把家里的钱和票都找出来带上!再收拾点粮食,拿两件衣裳,被褥也抱两床,我跟国栋去省城看看,

先去市公安局找人问问,看能不能打听到你幺爹去的江城哪家医院,找到人也好有个照应,快去快去,别拖拖拉拉!收拾了跟国栋抱着高高先去路口等着!

“国梁,你去找大队开介绍信,再借驴把车套上,一会跟我和你哥去市里!我去借点粮票和钱。都该干什么干什么去。

说话声没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之后,慢慢归于平静。

沈华浓在天井里站着,也听明白了,是隔壁的小孩感染了疟疾了,正张罗着送去省城医院去治疗。

而对方口中的幺爹是称呼霍庭的。

幺爹是竟市这一带的叫法,用普通话来说就是爷爷。

别看霍庭虽然还不到三十岁,可他在村里霍姓中的辈分却很高。

隔壁是霍庭的本家,当家的霍麻子都快六十岁了,孙子都比昭昭还大,可论辈分还得管霍庭叫叔,霍麻子的儿子跟霍庭差不多大,得喊霍庭爷爷。

不过……

沈华浓记得,原文中提到过霍麻子并没有去省城,而原主也感染了疟疾,比他们前一脚住进了医院。

她住进去的时候,医院只剩下最后一支药,正好轮到她了,一支药杯水车薪不会那么快见效果,不过第二天从邻市调过来的药就到了,原主的运气还是不错的。

霍麻子一家晚到一步,抱着奄奄一息的孙子霍志高跪在医生和原主面前,求将药品先给他孙子用,原主没理会,医院方面因为霍志高病太重,缺乏特效药,也没有同意。

结果,霍志高没能熬过一天,等第二天霍庭给同事打电话得到消息,匆匆让人带了药赶回来的时候,人已经死了。

就差了这么一步,的确是令人扼腕,可霍麻子一家将原主给彻底恨上了就太没道理了,并因此没少给原主找茬,甚至还为此牵连到沈克勤和沈明泽。

此时,想起这一茬,沈华浓眉头蹙了蹙。

剧情摆在这里,她自然不可能喜欢霍麻子一家。

不过,现在他们还没有招惹她,如果是举手之劳就能救人一命,省了这许多麻烦,她也不会见死不救。

她现在是孤军奋战,除了沈克勤和沈明泽,整个公社里一个对她有好感的人都没有。

要是能够经过此事改变霍麻子一家对自己的态度,至少别结仇,对自己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如今,经营出一个好口碑太重要了,尤其对于她这样一个一身黑历史的人来说。

那么问题来了,霍志高病情严重还只有一天一夜的命,不讨喜且不被信任的她,该怎么让对方信任她,把还没有清除杂质的黄花蒿汁液喝下去?

她记得新闻中说,青蒿素对付疟原虫的成功率是百分之百,虽然她肯定会有效果,而且黄花蒿本身也没有什么毒性,喝是喝不死人的,但因为其中的杂质没有分离出去,毒性再小,那也让她上吐下泻了一天。

胃里现在还像火烧一样的难受,看起来她的脸色并没有比之前好一点。

可,万一霍志高病入膏肓,没等黄花蒿发挥作用,就在这上吐下泻的时候就死了呢?

万一他的疟疾引发了其他病症,仅杀死疟原虫根本也没有用。

自己肯定会被霍麻子一家恨死的!

再者,霍志高用了她的药,一天的时间肯定是看不出来好转的,而明天霍庭就让人带药回来了,谁知道她做了好事帮他拖了一天的命?

没准,霍麻子那家人还是会怪她多管闲事,疟疾只是发冷发热,要是多个上吐下泻的看起来还加重了。

救人那是吃力不讨好,不救,她又过不了良心这一关。

该不该出手呢?

沈华浓有点纠结。

脑子里想着事情,她手上也没有停着,将白天带回来的黄花蒿捣出一碗药捏着鼻子喝下了,压下那股恶心呕吐感,又开始干活了。

先将背篓中的倒出来,洗干净后放在屋里现成的麻杆帘子上晾着。

然后从抽屉里找出原主晒干的艾叶,点燃了,拿着在满屋里都熏了一遍。

近日来连绵阴雨,屋里角落里到处都是阴蚊子,而疟疾就是蚊虫传播的,不弄死这些讨人厌的蚊子,很可能会反复感染。

虽然床上有蚊帐,将就也能行,不过,沈华浓还是觉得不保险。

她有强迫症,不弄好是睡不着觉的。

等都收拾好了,她准备去厨房烧水洗澡,刚打开门就见天井里有个人影,背对着她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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