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慕倾璃傅泓舟的现代言情小说《穿书七零:末世女神的恣意人生》,是近期深得读者青睐的一篇现代言情,作者“悠悠落萤”所著,主要讲述的是:黄昏下工钟响过之后,人们交回农具,排队记完工分儿,都拖着疲惫的身躯往家走林清枫并没有按时回去,而是跑到坡上溜达半晌,看着林家冒起了炊烟,又待了一会儿,估摸着时间,回了林家果然,林家人已经开始摆桌吃饭了“王八羔子!狗杂种!你还知道回来!怎么不死在外头!”林家大媳妇觉得自己做了一天工,回来还要做饭,觉得委屈,怒火爆发,指着林清枫的鼻子骂“大舅妈这说的什么话,该吃饭了,我能不回来?”林清枫眼神清......
要说穆清漓不愁吃喝为什么不上学也要先上班,她是怕麻烦,而且物资没有出处,无法好好享受,也不想去上学了,她都大学毕业好多年了,去上半年高中,想想都心累,等恢复高考前,学着小说里那些穿越女,翻翻书本就好了,至于下乡,谁爱去谁去吧!
她都不知道,打脸来的那么快!
穆清漓想到刘大娘抱着孙子的情景,突然想起,书中写原主的那个哥哥,从小一直在原主外婆家,也不知道为什么,竟然不在穆远生跟前养着,连原主也不知道为什么吧?莫非,不是亲生的?书中怎么写的来着?
原主死后,一个瘸腿男人为她收了尸,坟前一个粗制滥造的木制牌位上歪歪扭扭的写着穆清漓之墓,落款是,兄林清枫立,那是穆清漓从小养在外婆家的同母异父哥哥。
同母异父!原主母亲和穆远生结婚前便生了个儿子!怪不得那么有本事又漂亮的林雪嫁给了穆远生这个人品败坏的男人,而且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连带原主都受尽委屈,所以,林雪才想方设法对原主好,记忆中,原主好像从来没去过外婆家,至于原主母亲去不去看那个弟弟,原主就不知道了,这样一来,穆远生看原主妈和她不顺眼便情有可原了。
不过,穆清漓可不会觉得这便是他渣的理由,既然不喜欢,干嘛娶了原主妈?还不是看原主妈漂亮,工资高,想吃软饭,想要美人,有人伺候,还嫌弃!呸!垃圾!而且,怕是娶原主妈之前便有了私生女吧?会不会是他和李秀梅算计原主妈?
穆清漓往回走时,便觉得饥肠辘辘,饿的前胸贴后背,刚才就吃了颗水果软糖垫肚子吧?都忘了饿了!她决定,先祭五脏庙。
穆清漓原路返回,天色渐暗,她从空间拿出个热气腾腾的肉包子边走边啃,啃了俩才算有了饱腹感,又摸出一瓶矿泉水喝了两口,扔回了空间,人才算活了过来。
她不禁又摸了摸后脑勺上的大包,虽然没有出血,却也有点儿疼,便开始琢磨怎么报仇,不过,当务之急,就是明天去原主外婆家看看那个林清枫,这名字,一看就是原主妈起的,恶心的是,穆清露竟然跟他们兄妹排名,在她自己原来名字换个姓不就得了?
原主外婆家在哪里呢?搜寻半天,记忆里都没有,算了,明天再想办法问吧!
穆清漓回到家,敲了半天门,邻居开始骂了,穆清露才来开门。
“是妹妹回来了啊?穆清露笑呵呵的看着穆清漓,温温柔柔的打招呼。
穆清漓怎么看都觉得她是皮笑肉不笑。
穆清漓面无表情看了她一眼,迈步进入屋子,穆远生带着儿子坐在沙发上玩儿,李秀梅则在刷锅刷碗,看来这一家人刚吃过饭,看上去,还真是一口没给自己留呢。
穆清漓不禁暗自冷笑,这一家人太想当然了吧?想要自己手里的工作,还不给一点儿好,这是天天做白日梦呢?
“清漓,你回来了?考虑的怎么样了?你把工作先给露露,等你毕业,爸再给你买个好工作!
“以后再给我买?还能这样啊?那要不这样,干脆给你的宝贝女儿买了我的工作得了!
“清漓!你怎么能这样?露露是你姐姐,你怎么能要钱?这时,李秀梅收拾好厨房,走了出来,拧着眉头,瞪着穆清漓说。
“亲兄弟明算账,我妈留给我的工作,再说了,她又不是我亲姐姐,干嘛不要钱?穆清漓理所当然的说道。
“穆清漓!就算她不是你亲姐姐,现在也成了一家人,一定要分清楚?穆远生眼含怒色的问。
“哈哈!看把你们急的!我是为了防止你们把我的工作骗走!开个玩笑,开个玩笑,看吧!一提钱就翻脸,这还是说给你们的宝贝女儿买工作,你们还急眼了,你们确定等我毕业,舍得给我重新花钱买?我没那么好骗!穆清漓笑着,便沉了脸色,迈步进入了她和穆清露的房间,咣当摔上了门。
留下客厅里的三人面面相觑,只觉得,穆清漓跟以往不一样了。
穆清漓进入房间,把门便锁上了,穆清露打算睡觉时,敲不开门,直把她气的差点把门踹开,后来被李秀梅阻止了,拿了个被单,让她在客厅凑合了一夜。
第二天一大早,穆清漓便早早起床,出去打水洗漱完,端着盆神清气爽的回屋,穆清露在沙发上睡得腰酸背痛,打着哈欠起来,很是生气的怒视穆清漓。
穆清漓无视她,将自己收拾好,便离开了穆家。
她要找人打听原主外婆家。
最好说话的,还是刘大娘,穆清漓跑去逗她小孙子玩儿,装作无意,旁敲侧击的便问出了原主外婆家的位置,住在在县城郊区的农村,无论是走路,还是坐车,都需要不少时间。
穆清漓花两分钱坐公交车到公交车站,又花了五分钱买了一张到郊区的公交车票,坐车到郊区王屋公社红星大队的路口便下了车。
这还真不算远,出了城没多远便是了,不过,到红星大队这一段的土路,还有一段距离。
穆清漓顶着烈日,慢慢走在路上,怎么就没想到整个帽子呢,脑袋都要晒冒烟了。
穆清漓前后左右都看了看,确定没人,才从空间里扒拉半天,找出一顶灰不溜秋的芦苇草帽戴上,没敢拿那种很新很新的帽子出来。
穆清漓戴上草帽,才觉得没那么晒了,她继续在路上晃悠,土路两旁的有比人还高的苞米,大豆,高粱,红薯,很多人在地里劳作挣工分儿。
穆清漓算了算时间,再有半个多月,是不是就该秋收了?那可是要搓一层皮的。
穆清漓一个大闲人,悠哉悠哉的走在路上,这让田里劳作的人们时不时看看,暗自嘀咕是谁家的姑娘这么懒惰。
穆清漓直接无视那些人的注视,一边欣赏着田园风,一边赶路,走了多半个小时,才到了红星大队,她又打听林老栓家属于哪个生产队,好不容易才摸到地头儿。
穆清漓到的时候,差不多到了人们下工回家的时候,走到林老栓家门口,便听到了里面鸡飞狗跳的,吵闹,谩骂,热闹的很。
“你个兔崽子!没爹没妈的小杂种!让你洗衣服,竟然把老大的衬衫和大丫的短袖一起洗,都染色了,还怎么穿!造孽哦!天杀的小杂种,这件衬衫花了老娘五块钱!我打死你个狗杂种~接着,便传来了啪啪的抽打声。
穆清漓心中一个咯噔,为一件五块钱的衣服就对人又打又骂的,这不会就是原主的便宜哥哥吧?
根据原主的记忆,这个年代一件好的白衬衫怎么也得十多块,五块钱买的,能是什么好货色,不过,这个时代的物件来说,五块钱在农村,确实也算“巨款了!
“下手轻点儿,别打坏了,不然下午怎么挣公分儿?
“中午不让他吃饭!败家玩意,废物!什么都做不好!
“打两下得了,一家子还等着吃饭呢!赶紧让他做饭去!饿死了!
院中传来七嘴八舌的吵吵声,穆清漓瞬间觉得脚步沉重,有些迈不动步子了,她就算认了哥哥,能怎么样呢?现在带不走啊!他户口在这里,他不是城市户口,又不用下乡,户口迁哪里去?
穆清漓想到这,便忍住了踏进院子的脚步,她得好好想想,这个在书中为原主收尸的哥哥,要不要救?怎么救?好吧!其实,她也是不想在这陌生的时代一个人亲人也没有,这个看上去受尽折磨,还能瘸着腿去给从未谋面的妹妹收尸,说明人品还是不错的,虽然不知道,他的腿是怎么瘸的,但是,除了因为原主的心愿,她也想有个亲人在身边。
穆清漓忍着怒气回头,往一个角落走去,她要等到林清枫上工时找机会去看看他。
站在角落里等的时候,穆清漓心头闪过无数念头,最后,还真让她想到了个又损又坏的主意,既能让哥哥出口气,她又能摆穆远生一道。
我怎么能这样聪明呢?哈哈,穆清漓恨不得仰天长笑,不过,这事儿,还得看这个便宜哥哥的意思。
穆清漓想着,让他的户口落到穆家,肯定不可能,想来想去,穆清漓要带走他,竟然只有下乡这条路可走了。
穆清漓决定带这个哥哥下乡,她的户口肯定要迁走,若是要带走林清枫,他也得下乡,前提是,把他的户口先迁到县城,呵呵,到时候,最好能把穆远生气吐血才好,然后她和林清枫一起下乡,远走高飞,不然,现在需要介绍信才能出门的年代,她实在不知道怎么将落户农村,寸步难行的林清枫带出林家。
至于工作,他不是说买,竟然能买,那也能卖,她就是卖了也不会留给那一家子吸血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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