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第一美人》是作者 “党玉优”的倾心著作,沈依桃沈星月是小说中的主角,内容概括:到捡枝咋呼地跟我讲话,他才搁了帘子,一截瘦腕从我视线里滑过一个武将,这么瘦,怎么拎枪?“公主!奴婢可打听了好多消息,到了漠北,你得赏我吃烤羊腿”我支起下巴...
到捡枝咋呼地跟我讲话,他才搁了帘子,一截瘦腕从我视线里滑过。
一个武将,这么瘦,怎么拎枪?
“公主!
奴婢可打听了好多消息,到了漠北,你得赏我吃烤羊腿。
我支起下巴。
“说来听听。
“驸马他五岁习武,十岁便入了军营,从小卒做起,一路到掌军,他十五岁那年打鞑虏那一战成名,从此立了军威,漠北人都叫他小狼王呢!
小狼王?
那样一双眼睛,如何也跟凶狠扯不上关系吧。
“还有还有…………………捡枝说着说着,好端端叹了口气。
“公主,就是驸马他有些,太过不近女色,不论美的丑的,他都没正眼瞧过,寻常宴饮,那舞姬坐他怀里去了,他神色仍然叫一个岿然不动啊。
“不近女色?
也是个优点,也许……我思索了一下,“他和我一样,有喜欢的人呢?
你瞧,我喜欢谢玄知,连探花郎都瞧不上呢!
不知那天有没有损了老尚书嫡孙的自信,毕竟三元纵马时,朝他扔去的花,简直要淹了半条街。
“可奴婢觉得,公主和驸马,就是一对。
我默了默,垂眼想着,至少他长得好看,嗯…很不像个武将。
猜的没错,沈昭有个喜欢的人,看他那压不下去的嘴角,我就知道,定是也喜欢了很久,说不准,还是暗恋,我甚至生起些惺惺相惜之情。
离漠北还有二十多里的时候,我们遭到了伏击,我生平第一次怪起衣裙的繁琐,我躲命时,栽了个大跟头,额上起一片重重的淤青。
但是沈昭一个打十个的本事,还是让我拍手叫好,那些人,似乎并不想杀我们,所以打斗下来,唯一负伤的,也只有我了。
我坐在石堆上望天,挺想有颗鸡蛋来敷额角的,此时沈昭把掌覆上来,不轻不重地给我揉着。
“臣随军医学过的,可治淤伤。
让公主受惊了。
“谢谢驸马,不过我没那么娇气。
我也曾有过一段抓猫爬树的日子,磕着碰着了,有时就随它去了。
“公主好像跟传闻里的不一样,臣觉得这时的公主很真实,不是长安第一美人,不是陛下最宠爱的女儿,而是一只伸出触角感受周围有没有危险的小壳虫。
我被他这比喻逗笑。
“那驸马听到的传闻里,我是什么样的?
“臣去长安迎公主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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