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小说《双修:我一手执笔,一手执剑》是作者“逍遥小师叔”倾心创作,一部非常好看的小说。这本小说的主角是陆天明周世豪,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这天清晨。北枫从车马部定平署牵来两匹骏马。北枫的是黑色。陆天明的是白色...
“行,我明天换个房间。
“再好不过。
……
陆天明总算过了几天清净日子。
北枫换了屋子。
墙壁上的灰不会再莫名其妙掉一地。
每天除了捯饬汤药。
站在窗口瞧百花楼姑娘们抠鼻屎,也是雷打不动的事情。
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
单纯得觉得快乐而已。
只有在这里的时候,陆天明才感觉到上天的公平。
多少有钱人一掷千金争夺的女人。
实际上跟街头的乞丐没什么两样。
情意绵绵握着的小手,指不定摸过什么脏东西。
既然大家都脏,那就是公平的。
这天清晨。
北枫从车马部定平署牵来两匹骏马。
北枫的是黑色。
陆天明的是白色。
膘肥体壮,外形比马老弟出彩的多。
只是不知道会不会救主。
“这马,当真送我?
出了县城,两人游玩般在路上晃荡着。
“嗯,让你也体验体验马夫的快乐。
北枫拍了拍胯下良驹。
马儿“咴儿咴儿欢快叫着,当真通人性。
“它叫什么名字?陆天明指着自己的白马。
“小白龙。北枫答道。
“那我岂不成了唐僧?陆天明笑道。
北枫疑惑望过来“唐僧是谁?
“一个不近女色的和尚。
“那不正好?
陆天明翻了个白眼。
双腿一夹,骑着小白龙在官道上撒欢。
他早就想拥有一匹自己的马。
这样有空的时候,可以愉快的到处走走看看。
北枫看着一袭白衫的飘逸背影,心情澎湃,急忙纵马跟上。
今天,也是县衙捕头闵昌高升的日子。
去到郡上,就是给知府大人办事了。
虽然捕快和府卫做的事差不多。
但身份天差地别。
闵昌骑着高头大马,马脖子上挂着大红花。
他身边簇拥着十来号人。
穿的不是官服。
都是裤腿上裹了行缠的江湖人士。
“朱大人,谢谢您这么多年的栽培,我闵昌没齿难忘。
闵昌跨在马上,冲身旁的县太爷抱拳行礼。
朱冠玉,定平县只手遮天的人物。
年过四十,但精气神饱满。
跟他的名字一样,长得一脸正气剑眉星目。
朱冠玉轻拍闵昌肩膀“到郡里好好干,以后还得指望你在知府大人面前美言几句。
“大人说笑了。
闵昌嘴上谦虚,但表情多少有些张扬。
朱冠玉蹙了蹙眉,寒暄几句后,挥手跟闵昌告别。
等闵昌的人马消失。
朱冠玉下马上了城楼。
箭楼上站着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
“老师!
朱冠玉上前恭敬行礼。
“穿着官服,就叫知府大人。老人双眼浑浊,遥望闵昌离开的方向。
“是,知府大人。
老人转身看着自己的学生。
“自己捅的篓子,自己处理,你的人,不要麻烦其他人出手。
“没有回旋的余地吗?
“呵,回旋?你以为齐百春,真就只是一个六品的主事?
“学生当然知道齐百春曾立下奇功,但培养一个人才,不容易。
“人才?连你都不放在眼里的人才?
“屠狗辈有屠狗辈的陋习,可他做事,利索。
“呼。老人呼出一口气,“冠玉,有个词叫身不由己,上面怎么吩咐,我们就怎么做。事情要办,命也要卖,抢回账本是功,当赏,但是对齐百春下死手,从他拔刀的那一刻,就已经是死人了。
定平县的土皇帝眼中闪过一抹兔死狗烹的黯淡。
沉吟片刻,他将乌纱取下交与老人。
“学生明白。
闵昌一行人在官道上疾驰。
两个时辰后,下马整顿。
路边有煮酒的摊子。
冬天喝一碗滚烫的黄酒,不比一刻春宵差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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