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言情小说《重生之三行情书》震撼来袭,此文是作者“流心芝士挞”的精编之作,故事中的主要人物有林颂之柏庭,小说中具体讲述了:“真的不去看首映了?”在去取自行车的路上,季伏白再次试探性地问林颂之放学后,校道上人群熙攘,四周嘈杂无比,多的是想要早一步冲出校门,搭上公交车的学生“唔,我仔细想了想,还是去吧”林颂之道,“反正你也买好票了”“你怎么知道?”季伏白有些错愕地问林颂之心想,总不能告诉季伏白,前世就是和他一起去看的这部电影,也是季伏白提前买好了票先前对这部电影有多期待,看了之后就有多失落这部电影并不卖座,......
林颂之坐公交车回小区,整趟路程不过十五分钟。
他家离学校不远,所以选择了走读,平时骑自行车上下学。但是无论林颂之怎么回想,他都不记得自己高中时用的自行车长什么样了,更不知道它停在车棚里的哪个旮旯,只好搭公交车。
也许明天要问问季伏白关于自行车的事,因为他常常和自己一起出发,一起回家。
此外,林颂之发现自己身无分文。所幸他的卡包里除了饭卡和学生证,还有一张余额充足的公交卡。他记得,自己平时很少带现金,钱都放在饭卡里了。
林颂之到家后,发现门没锁,便推门而入。
“颂之,你回来了?怎么样,身体还有不舒服的地方吗?
沈月澜女士——他那忙事业忙得不见人影的母亲,此时正在忐忑不安地等他回家。
林颂之愣了愣,能和他母亲通风报信的,不是老王,就是季伏白,毫无疑问,后者的嫌疑更大。
“妈,我没事啊。林颂之笑了笑,背着书包朝二楼的卧室走去。
沈女士道“你站着!别以为你能像以前一样蒙混过关。身体的事情,可大可小。
沈月澜有着动听的嗓音,但当她厉声说出管教林颂之话,听起来就不太美妙了。
林颂之只好站定,转身面对沈女士。
“你还昏迷了,是伏白送你去的医务室,对不对?
沈月澜看着他,严厉的语气后是惴惴不安与惊慌惶恐。
林颂之看出母亲的情绪,心里难免有些愧疚,觉得浑身不自在。
在前世——这个词已经深深刻入林颂之的意识里,因为自己东窗事发,父亲因病入院,母亲也在某天探望父亲的途中出了车祸,所幸没有危及生命,父亲也在不久后痊愈出院。
而对林颂之来说,他永远记得当时的感觉,犹如站在世界中心,却孤立无援。
林颂之吸了吸鼻子,觉得眼眶有点发热,鼻头泛酸。
“妈,我真没事……
林颂之吞吞吐吐的模样,明眼人都能看出,可信度基本为零。
他原想随便应付沈女士几句,而后飞奔上楼、蹿回房间里,这样她就不会发现自己的异样。虽说老师那边能糊弄过去,但朝夕相处的家人一定能察觉到自己的变化。
他们温馨和睦的家庭是因为自己而破裂的,这让林颂之一直承受着极大的压力,罪恶感在无数个辗转难眠的夜晚里反复地折磨着他。他渴求父母的谅解,却又无颜面对他们。
“怎么了,脸色这么差?晚上是不是没吃饭?沈月澜收敛了愠色,语气里的苛刻和尖锐也被柔软和温和所取代,“你先别上楼,我让苏姐给你弄碗面条吃。
苏姐是他们家的保姆,是林颂之初二的时候来到这里的,烧得一手好菜,做家务也很勤快。
林颂之打起精神,对沈女士笑了笑,说“今晚我和季伏白在学校食堂吃过了,真的不饿,不用给我煮吃的。
沈月澜半信半疑,走到林颂之面前,左右打量了一番,见确实没什么大问题,才松了一口气,道“溺水这种事可大可小,这样,明天找个时间去医院做个全身检查。
“别闹了,妈,明天还要上学呢。林颂之只好摆出不耐烦的模样推脱,“别想着又叫我请假。你儿子身体素质好着呢,今天游泳真的只是因为抽筋,不用担心我。
林颂之原本想用三言两语糊弄过去,却在不知不觉间解释了许多。
但青春期叛逆少年人设仍然不倒。
“还有力气还嘴?颂之,你什么时候能让妈省省心。沈月澜叹了口气,终于肯放他上楼了。
林颂之得了便宜,不敢卖乖,噔噔噔地跑上楼梯,留给沈女士一个果断干脆的背影。
房间里的陈设让林颂之有些恍惚,自从到外地读大学之后,他就很少回家了,工作后更是直接搬出去住。所以,他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回到自己的卧室了。
积灰的吉他、书柜里的模型和手办、床头柜上的胶片式音响,甚至椅子上的外套,都纹丝不动地放在那里,一如林颂之脑海中的昔日。只不过,这个印象成为了轮廓鲜明、真实可感的现在。
房间里弥漫着淡淡的柔顺剂的味道,是玫瑰香型——偶尔他身上也会沾上这个味道。
林颂之把书包挂在门后,径直走向了他的书桌。
书桌上很整洁,只摆了几本参考书和练习册,还有一些文具。
林颂之娴熟地拉开抽屉,取出他的日记本,一本平平无奇的国誉A5单行本。
他从小学五年级开始就开始写日记,而沈女士是不会随意动他的私人物品的,于是林颂之无需使用带密码的日记本,或是将它藏在带锁的抽屉里。
林颂之原本不觉得日记有什么特别,只是习惯了将一些比较重要的事记录下来,不会太详细。
现在看来,这个习惯真是帮了大忙。
“让我看看…… 林颂之呼了一口气,一边喃喃自语,一边慢慢地翻阅日记本。
本子上的字有些青涩稚拙,但从张扬的笔画可以隐约窥见日后的锋芒。
林颂之发现,最近没发生什么大事,日记的内容比较琐碎凌乱,大多是书籍、电影和歌词的摘抄。即便如此,林颂之还是顺利地唤回了一部分模糊的记忆,至少他记起了各科目老师的名字、上一次月考的部分题目、数学学到了哪一个知识点,以及最近一次的旅行经历。
而林颂之此时的日记里面登场频率最高的,是他的发小季伏白。
或者说,是他曾经的“暗恋对象季伏白。
摘抄里不乏伤春悲秋的句子,虽每一个字都不提“爱字,却句句都体现着少年虔诚而真挚的灵魂。炙热的爱意,小心翼翼地藏于每个眼神,每句不经意的玩笑,每首无人共鸣的歌。但这注定是一段无疾而终的情愫,只是前世的林颂之太执着,对每个无法把握的瞬间心存侥幸。
“伏白今天又给我带饭了,不知道他怎么发现我最近喜欢饭堂的新菜式。
“伏白被老王交上去讲解地理试卷了,他在周测居然考了满分,化学也是。
“放学后去操场看伏白打球,那群女生就不懂得消停点吗?
林颂之小声读着自己的日记,忍不住笑了出来。
季伏白何德何能,把15岁的自己迷得七荤八素的?
林颂之突然觉得眼前有些模糊,他伸手去碰了碰眼角,却感觉到一片冰凉的湿润。
他把沾挂的泪珠抹掉,将日记本合上,却无意瞥见最后本子的几页,还有些潦草的字迹,上面写的是一段歌词“你是千堆雪,我是长街,怕日出一到,冰消瓦解。
林颂之后知后觉地回想起来,这首歌是季伏白告诉他的。
歌名好像是《邮差》。
林颂之轻哂,果然青少年都喜欢玩伤感这一套。
好多年前的林颂之,因为季伏白分享一首情歌给自己,就能激动得失眠好几天,还浮想联翩。
但林颂之明白,他对季伏白的爱不过是一场自欺欺人的盛大幻觉,最后换来的只是自我感动。
而现在他所怀恋的,并不是季伏白本人,而是那个为了爱可以孤勇前行、热忱满怀的少年。
林颂之将日记本合上,本想从书包里拿些作业来写,以此转移注意力,却发现无济于事。摊开的习题册上,每个字都像蚂蚁一样在挪动,虚浮飘渺,就是组合不成一条规整的公式,到了眼前,却走不进脑海里。
这个房间里有太多季伏白的痕迹。
无论是挂在墙上木质相框里的合照,还是他和季伏白一起拼的乐高,或是季伏白送给他的亲笔画,都在无声地朝林颂之释放一个信息他们的青春以友谊之名纠缠在一起,难舍难分。
林颂之靠在椅背上,抬头怔怔地看着雪白的天花板,一时有些不知所措。
有些东西,你越是想要逃离,它越是如影随形,就像一个恼人的诅咒。
而且,人没办法逃离他本身。
“颂之,给你热了牛奶,喝了再睡吧。
沈女士的声音自轻掩的房门外传来,随后是林颂之熟悉的脚步声。
“妈,我不是说过很多次,让你先敲门再进我房间吗?林颂之故意学着年少时那样抱怨道。
沈月澜道“我看你没关上门,就进来了。怎么,是不是在做什么不见得光的事?
“……没有。林颂之挺直脊背,握着笔看生物选择题,故意用力地翻页,“我在做作业。
“好吧,记得早点睡,妈妈不来打扰你了。沈月澜看了看林颂之,把杯子放到书桌上。
沈月澜的到来将沉浸在回忆里的林颂之拉回现实。
既然知道了季伏白是个什么货色,还何必对他恋恋不忘?
林颂之觉得自己未免太矫情做作。
生物作业做完后,他起身去整理书包,却发现一张发皱的纸——是今天公益社的传单。
林颂之正苦恼无事可消磨时间,看到传单上柏庭的名字,福至心灵,一封长信的轮廓已经在他的脑海里成形。
虽然他“上辈子同样给柏庭写过信,但他早就不记得第一封信具体写了什么内容。
大概是自我介绍之类的吧?还问了问柏庭的个人信息和家庭情况。
林颂之翻出信纸,带上头戴式耳机,准备听着歌写信。
而他手机里最近播放的第一首歌,就是那首《邮差》。
歌是好听的,好听得让他忘了日常和季伏白相处的点滴。
不应该为了一个人,而给一首歌判死罪,林颂之豁然开朗地想到。
“你好,柏庭,我是林颂之,来自F市第一中学高一3班……
他之前问过何新月,知道通信的小孩都不过十岁,认字肯定有些困难,于是林松之尽量将信写得简洁易懂,不用复杂的字,也不用生僻字,还给每个字注上拼音,顺便画了幅简笔画——包括他的自画像,一道彩虹,两朵云,和几棵树。
林颂之原本想洋洋洒洒写许多字,但信件的篇幅有限,而且他也不想给柏庭造成负担,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删删改改,终于写成。
林颂之将信装在信封里,打算等公益社发来收件人地址信息后,再交给公益社寄出。
林颂之想起来,在前世,他对柏庭这个孩子印象还挺好的。
在别的小孩子都在向他们的通信人索要零食、衣服和玩具的时候,只有柏庭一直向林颂之汇报他在哪次考试又得了100分、体育课又学会了哪类运动、帮同学解决了什么问题……
这也是林颂之决定将笔友关系升级,每月固定给柏庭寄去资助的重要原因。
耳机里单曲循环的还是《邮差》。
林颂之洗漱后躺在床上,开始猜想,会不会等再次睁开眼睛,他又变回了24岁的自己?
这不是他的异想天开,而是合理推测。
但无论是哪种结果,去往哪个时间,他都会欣然受之。
因为唯独岁月是一名邮差,把以沧桑为注脚的明信片,从青春传递至垂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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