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口碑小说《竟萧索到这般地步》是作者“暮夜金”的精选作品之一,主人公年年陆燕生身边发生的故事迎来尾声,想要一睹为快的广大网友快快上车:这样一句话,斩断了我的情我说,我容不下这样的我我说,我做不了姨太太我说,我不觉得我卑贱,我甚至觉得我必须做正妻然后,然后很有趣他冷冷地看着我讽笑:「不知好歹」...
的脚终于没那么痛了,也可以走出这土房子四处看一看。
我穿着灰色的长衫子,八岁。
站在土墙边,望天上飞过的大雁。
「丫头片子!去货市买丝线!要最便宜的!」嫂子扔给我铜板,我捡起来,看一眼她「我不知道货市在哪里啊。」
结果她很生气,她完全不知道我的难处,虽然我确实一年没有出门,但嫂子觉得我是故意顶撞她。
所以她用鸡毛掸子抽我,我只好捏紧了铜板跑出家。
但我确实不知道货市在哪里。
所以我就问路人。
我在街市上四处走看,这里很热闹,沿街就有摆摊卖药卖吃食的,而大多路人风尘仆仆,并不是悠闲地逛街。
直到一个身量细长挺拔的少年出现。
我见到他,心生喜欢,因他衣冠正直,因他干净温然,因他眉眼俊俏。
于是我走过去,对他笑,你好,请问一下货市怎么走啊。
他也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可他身后突然出现的仆人挡在了他面前。
而他礼貌地盯着我看了一眼,就立刻不动声色地后退一步,别过眼神盯着地,声音柔和周全「往前走,不远处就是了。」
他的仆人在赶我,可能,是把我当成了小乞丐吧。
也对,我穿得破破烂烂的,灰色的长衫像是从土里捡的一样。
我想起来,古时富贵人家重视礼节,断然不会失礼瞧着一个女子一直看的。
他是我来到这里第一个对话友好的人。
这里的人大多因我父母亡故,又是女子的身份看不起我。
我自己也明白这时的重男轻女,可虽然能看开,但仍不能释怀。
这位少年郎令我好感动。
他高过我一个头,十三四岁的玉容颜。
但我想着,如果认识了他,我这可怜的人生最起码能得到些许温暖。
于是我说,你叫什么名字啊。
他愕然地又看了我一眼,跟着他的仆人觉得不妥,迅速推开我,带着他的小少爷离开了。
我站在原地,很想追过去。
但我忍住了,因为脚疼,也因为,缠足而摇摇摆摆的走路姿态,还因为,这街面上人潮涌动,我走路都慢且艰难,我追不上他的脚步。
我恨。
恨。
继续往前走,可我心里忍不住,扭过头冲着他的背影大喊「我家在这条街第十二户!我想认识你啊!」那之后我被嫂子痛打了一顿,因为路上卖白菜的阿婆是哥哥家的邻居。
嫂子打我打得鸡毛掸子都碎了,我身上也是皮开肉绽。
病秧子哥哥来拉架,结果愤怒的嫂子推了他一把,他就此咳嗽不止,一口血吐出来,直接倒在地上歪脖子了。
他再没醒过来。
葬礼是芦苇席子裹了两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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