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穿进了自己写的烂尾小说,成了玛丽苏女主身边的……一只猫?
想起家中那个逆子经过我不懈努力过上了我梦寐以求的生活,我决定姑且享受当下晒着太阳睡大觉的幸福生活。
当初为了填饱自己和逆子的肚子,我向现实低头写下了这本玛丽苏小说,在编辑和善地约谈我N次后,我终于构造了一个荒诞的世界,故事无非是有钱了不起啊、女人你引起我注意、贴身秘书暧昧升级、绿茶同事和优质前女友、有嘴不用带球跑、华丽归来你追我逃、误会解除一家四口包饺子。
原本我规规矩矩走完套路就能拿票票,可谁成想编辑讥讽我一句“孤傲又可怜的白日梦想家,竟逼出了我最后一丝清高和尊严。
天可怜见,我真的是个只认银子的好孩子,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早已丢掉了,一定是他那副欠欠的嘴脸气跑了我的理智!
于是在女主苏小姐华丽归来时,我发疯地写下总裁陆先生公司破产倒闭,生活的重担让昔日男神成了秃头胖大叔,女主试图整顿职场,可最终也随大众一起卷天卷地卷掉了一头秀发。
于是夫妻二人深夜抱头痛哭,竟是因为攒的钱不够二人一起去植发。
外头两个熊孩子的高智商全部用在作妖上,还有一只哈士奇助纣为虐好不快活。
发布后我满意地合上电脑,兴奋地盯着手机屏幕,果然不出十分钟显示“无良老板来电。
我故意等第三遍电话打来时才接,优雅地说了句惊不惊喜意不意外遂挂断,他那句恶狠狠的“玩火必烧身让我身心愉悦。
直到我穿进小说成为一只猫,居高临下地看着二哈纵着熊孩子拆了沙发,还给了我一个挑衅又欠揍的眼神,我才深切感受到“玩火必烧身的含义。
喵的,编辑穿成了哈士奇?
一原文中关于女主的猫是这么写的“她叫糕糕,通体雪白,毛发蓬松柔软,一双鸳鸯眼清澈又无辜,总是不经意地来到你身边,长长的尾巴勾在你的腿上,简直要把魂都勾走了。
是照着我家逆子写的。
逆子虽可气,却着实可爱。
原文中关于男主的狗是这么写的“他叫可乐,是只纯种哈士奇,跟在总裁身边时狗模人样,自大自恋又挑剔难伺候,大家夸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