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将把女主送给王,随后被冠以莫须有的罪名,枪决在断崖之上。
小说中就是这么写的“战争中的绚丽玫瑰,被她深深仰慕的王,用一颗子弹终结花期。
“苏偶尔会想起那条被自己亲手杀死的狗,即使奄奄一息,仍颤抖的跪下亲吻他的鞋尖。
“愚笨又可怜。
想想我都觉得头大,要不是爬不守规矩小命难保,我单膝跪地都不会朝他跪。
还特么当他的狗,他配吗?!但我的确有一个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就在眼前,在抵达洛桑的时候。
我记得原文之中有一个知道女主穿越的巫师,会给予女主回家的方法。
而我,之后必定要参与到洛桑的战局中。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又望了一眼沉睡的沈澈,转身离开。
此时,有通讯传来,我接起通讯,便被吵得皱了皱眉。
“将军!大事不好了!是我的士官。
“说事。
“您的佞兽被您弟弟拉入屋里,好像被打了!!士官咋咋呼呼,隐约还能听到里面玻璃破碎的声音。
“嘶。
完蛋,事情越发复杂了。
我的弟弟倒不是亲的,是以前原身的得力部下的儿子。
部下为救原身而死,死前托孤。
原身虽然疯,但对手下倒是不薄,便收养了他,改名莫霖。
但原身很忙,在养了一段时间之后便出了点钱让下人去养了,成年之后美其名曰历练直接丢入军营里。
想起来把莫霖接回来后,他到家的第一天,我穿越了。
战争结束,我从休眠舱出来回到家,才发现这少年在门口睡着了。
莫霖见我来了才猛地站起来,黑皮银发,那双冰蓝色瞳孔如同汪洋一般。
冷脸看人时总有种凶巴巴的感觉。
我只看一眼就意识到他要炸毛了,便主动拉起他的手“这场战斗刚结束我就回来了,走吧,我们进去。
小孩出奇的好哄,分明比我高出一大截,却敛目呆愣愣地看了一会儿交叠的双手,低低说了声好,便任由我拉着他进屋。
但我知道他脾气不好,非常不好容易莫名其妙生气,只是在我这里收敛了獠牙罢了,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爱拈酸吃醋的毛病。
之前就因为我多看了几眼一只漂亮的人鱼,自己闷声不响跑地下格斗场打了一天的架,最后还是我亲自下场把他揪了回来。
这小孩之后还会为了给我报仇而变成黑化疯批的大反派。
这让我总觉得有些困惑,分明没给他多少爱,他却能以这些为信念,几次在死亡边缘顽强地活了下来。
这一次八成刚回来就跑到我家,没想到碰见一只兽人,看起来好像还是为那方面换门培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