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帝了,我不敢明目张胆的推开他,只能一直往墙缝里躲,好不难受。
他醒了,睡眼惺忪,一伸手便打起帘子唤人来服侍。
很快的,便有宫娥打起红帐,为他更衣。
我就在帐子里,阴暗处,默默地看烛光里的李慕白,我想,我们本就是不同路的人,只是不凑巧拧在了一起有了交集。
他是高悬在天空的日月星辰,而我只是腐草间苟活的莹草,注定不是一路人。
日月总会回到天上。
就像他可以对宫人们呼之即来挥之即去,他掌握生杀大权,视人命如蝼蚁,而我至今对宫人们的伺候觉得如坐针毡。
我们不是一路人,我又一次地想。
“爱妃,你在想什么?烛光里,他珠玉一般的脸上绽出一丝温润的笑,朝我伸出手来。
“我在想,陛下与我,谁欠谁多一些。
说完,我伸了个懒腰,无视他伸过来的手,自己卷起了红帐幕,接过了紫苏递过来的衣裳。
我还是不适应别人为我穿衣,我一定要自己做些什么其实才安心,天生的劳碌命。
我爹娘在天有知,得知我成了皇妃,恐怕也要咋舌。
穿完了衣裳,我想找根簪子挽头发,我找了许久,找不到我用惯的那支桃木簪,一只玉白的手递了过来。
“是这个吗。
李慕白问我。
“是……说来见笑,这是六年前,我的夫君为我做的一支簪子。
那时候我们没有钱,买不起胭脂首饰,可我在集市上看到买簪环的小贩,便多看了两眼。
那小贩是个诚心的小贩,用的东西都是好的,做工也精细,可是与此相对的是,价格也贵些,最便宜的一支桃木簪,也要四十纹一支。
四十纹呢,我们哪里买的起,我只是多看了两眼,也就放下了。
可我的夫君——那时还不是我的夫君,他记得我喜欢,便为我做了这么一只,还废了好些功夫。
我记得那天的晚霞格外漂亮,那晚的月色也很明亮。
就那支桃木簪,做了他的聘礼。
就那天的云和晚霞,做了我的陪嫁。
其实说起来,我和李慕白的相遇说不上什么命中注定。
对于他而言是跌落凡尘,对于而言,就是在山里随手捡了个人。
那天是我弟弟的头七,我给他披麻戴孝去坟头上烧纸,我带了多多的黄表纸,想一张一张烧给他,让他在地底下不用过得和活着的时候一样贫苦。
我在山路上走着,一步一步都是咽下的泪,我攒了一肚子的话和满腔满腹的话想跟他说。
我弟弟其实是个秀才来着,他考中那年十四,我听人说,他是我们州里最年轻的秀才了。
他是突如其来的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