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作者表达的清晰明确,则有正常能力的阅读者,还是分得清作者三观与人物三观。
三观,比道德评判广泛的多;三观正,也不意味着符合主流价值观,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古人的主流价值观,就和今天的很有区别。
三观正的作品,遭到的贬损只是一时的;若作品足以传世,随着后人思想的进步,终会得到公正评价。
这样的例子在西方指不胜书,著名的《包法利夫人》初版时即遭禁,对通奸的描写是表层原因,挖苦的教士不舒服,才是官司的真正起因。
当然,这部书并不提倡通奸,我们还没到为通奸正名的时代,更无须乎为古人的通奸正名,正如无须乎苛求古人不纳妾。
正视文章的时代性,也是我们三观正确的表现。
在东方,则是直接对小说这种文体,生出变幻不定的重新评价。
由“小说者,小道者也到李卓吾,金圣叹的与经史文章等量齐观,最后,是梁启超那夸大社会效力的《新小说》言论。
当然,单部小说的评价也会变化,譬如《红楼梦》在今天基本不给说成**—所谓意淫,只是爱情,这本是青年男女的合理情感,古人在所不免;领受儒家之伪药者,不肯察觉与表达而已。
问题是,何谓三观正确。
这其实,并非一个自古即有的概念。
中国的古人只有人伦道德,甚至没有厘清何谓三观。
我们今天才开始讲起的三观,是共产主义的宇宙观,人生观与价值观,是辨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OK?
大道至简,一句实事求是可以尽之。
只须一个实事求是,管它政治正确与否,是否符合主流道德与价值观;这才是三观正确的要义。
当然,这句话有忽略善与美,只追求真实的嫌疑。
但我要说,善与美,须建构于真实之上;文学作品,让人们感受到真实,那让读者“审丑也是可以的,所谓批判现实主义者是。
因了真实存在的丑恶现实,导致好人没好命,这有损于作品的道德力量吗?
恰恰是这样的作品,好过古代盛行的“瞒与骗的文学。
作品若肯写得实事求是,其道德价值,甚至可以超越作者并不完美的三观。
果戈理是好例。
站在他的阶级立场,他有多么希望,俄罗斯贵族称得上人民…